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网络不是“法外之地”
发布时间:2025-02-13

 网络不是“法外之地”。对于发布传播虚假信息、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,公安机关将依法依规予以严肃查处。2024年以来,为有效净化网络环境,依法严厉打击网络谣言,浙江公安按照公安部“净网2024”专项行动统一部署,坚持依法管网、依法治网,深入推进“打击整治网络谣言”专项行动,持续整治网络乱象。自行动开始以来,全省公安机关共侦办相关刑事案件107起,行政案件593起,采取刑事强制措施627人,行政处罚607人。现将几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:

案例一:网民周某某编造“有人被分尸了”网络谣言案

2024年8月20日,网民周某某为博取流量,在朋友圈内编造谣言跟评称“有人被分尸了”的不实评论信息,造成虚假信息传播扩散,扰乱公共秩序。公安机关已依法对胡某某处以行政处罚。

案例二:网民陈某某伪造“死亡证明”网络谣言案

2024年9月,网民陈某某为博取流量,伪造公安机关“电子章”并制作“死亡证明”,在网上连续发布多条“某案件受害人因个人信息泄露而自杀身亡”的谣言视频,造成虚假信息传播扩散,扰乱公共秩序。公安机关已依法对陈某某采取刑事强制措施。

案例三:网民胡某某编造“宁波市高新区车祸事件”网络谣言案

2024年7月4日,胡某某为博取流量,散布关于宁波市高新区车祸事件谣言,在群组中编造“二个都死了,驾驶员要跳楼”的谣言信息,造成虚假信息传播扩散,扰乱公共秩序。公安机关已依法对胡某某处以行政处罚。

 公安提醒:

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,任何人不得利用网络编造、散布、传播虚假信息,一旦构成违法犯罪的,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严厉打击。同时呼吁广大网民自觉抵制网络谣言,做到“不造谣、不信谣、不传谣”,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网络环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