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网络不是“法外之地”
发布时间:2024-08-06

网络不是“法外之地”。对于发布传播虚假信息、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,公安机关将依法依规予以严肃查处。近日,根据公安部网络谣言打击整治专项行动的总体部署,浙江省公安机关扎实开展打击整治网络谣言专项工作,坚决遏制网络谣言高发频发态势。


案例一


海宁公安机关依法查处周某某编造“抢个银行”网络谣言案


    2024年3月,周某某为博眼球引流,在短视频平台发布“抢银行”的视频。经公安机关调查,系周某某为博人眼球,通过技术手段将自己拍摄的银行环境视频配以“抢个银行”等文字,编造“抢银行”谣言信息,造车不良社会影响。目前,海宁警方已依法对周某某作出行政处罚。


案例二


温州公安机关依法查处何某编造“台风登陆浙江桐乡”网络谣言案


    2024年7月,何某为博得网民关注、吸引流量,在抖音平台发布一则“台风登陆浙江桐乡”的虚假视频,导致网民误解,造成不良社会影响。目前,温州公安机关已依法对黄某作出行政处罚。


案例三


嘉兴公安机关依法查处陈某编造“昨天嘉善KTV查出158个艾滋病的小姐哦”网络谣言案


    2024年5月,网民陈某为吸引网民关注,在抖音平台上编造“昨天嘉善KTV查出158个艾滋病的小姐哦”等谣言,造成不良社会影响。经公安机关调查,陈某因琐事不满,通过互联网社交平台编造发布谣言信息泄愤。目前,嘉兴公安机关已依法对陈某作出行政处罚。


    在此,清波派出所温馨呼吁:网络谣言犹如病毒,危害社会,危害你我。让我们携手打击谣言,营造风清气正的网络环境,让真相传播得更远。